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李波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房产证

福建-三明 10-18 15:14  悬赏 0  发布者:麋鹿上的角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跟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当做升值用的。我出8万,他出5.8万。当初签好协议写双方名字。交房后用做出租用,装修费4万左右他出的。房租费他收,结婚后一直他还贷款。他当初答应我领房产证时肯定有我名字,现在发现就他一个人名字。这事怎么解决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0-18 15:17
结婚后你们双方无论谁向他人借钱,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例外:借钱的人自己把钱花光了,且没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如果另一方已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的,可以向其追偿所偿还的债务。
回复时间: 2017-10-18 15:27
你可以与对方签订协议。详谈加微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黑河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江苏无锡
上海徐汇区
安徽合肥
福建莆田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270
安徽 合肥
人气:283554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31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79
天津 南开区
人气:1047
黑龙江 黑河
人气:204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