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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拥有身份证号码一样的两张身份证,法院怎么才能查封被告的银行存款和汽车呢

江苏-徐州 09-14 18:26  悬赏 0  发布者:俣洁 给我留言  回答:(1)
某人欠我材料款,长期不还,也不接电话,我于5月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查封被告的汽车和银行存款,在欠条上被告留的姓名是朱丽娟,后来法院查到被告有两个身份证,一个叫朱玉,另一个叫朱丽娟,但是号码是同样的,所以法院以此为由,说无法查封,因为被告户籍是南京的,在徐州没有房产,经常换地方租房子住。到现在为止,法院只于6月19日调解过一次,此后我表示不再接受调解,到现在再无任何消息,想请问我该怎么维权呢?(如果不先查封被告的汽车和存款,一旦被告转移财产后,就算判我赢了官司,又有什么用啊。我请的律师对我说要我自己向法院提供被告的银行卡号,法院才能查封,着个我没办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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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4 18:49
关于诉讼保全,现在法院不积极处理。法院以两个身份证为由不给办理,是明显不对的。
如果保全做不了,也可以等判决后申请执行,再提供被告的财产来源。
追问:

一旦开庭,被告会提前把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还有可执行的财产吗?

回答:

只要有证据证明对方转移财产,可以申请撤销转移行为。
以后有可执行的财产,也可以随时申请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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