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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第二次起诉离婚,法官以第二次起诉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连原告的起诉事实和理由都不核实

江西-九江 10-24 15: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老婆第二次起诉离婚,法官以第二次起诉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连原告的起诉事实和理由都不核实,我今天上交答辩状,法官很不耐烦,意思没用,就是判离。后天开庭。是否第二次起诉就是法官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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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0-24 15:02
确定是否离婚的原则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追问:

那么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婚姻法32条第四小条是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最高院的认定夫妻感情确己破裂若干意见的第九条规定因感情不和,经法院判不准离婚,又分居满一年。我前后分居只有一年零一个月。第一次判决后也只有六个月。法官以何条判定我感情破裂?

回答:

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包括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还有其他因素,五一方有不良嗜好教不改的的

回复时间: 2017-10-24 15:07
不是,第二次起诉也有不判离的
回复时间: 2017-10-24 15:12
是的。。。
回复时间: 2017-10-24 17:12
这个不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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