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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14年前的案子咨询!

 09-17 09:50  悬赏 0  发布者:gzj050……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5)
2000年的时候,在上班的酒店,因有人喝酒上门闹事,后来发生打架,因我方有8个人左右,对方只有一个,打架的时候朋友好像也上去打了一拳,因为在混乱而且人都也没用上什么力气,主要是其中几个主事者打的很重,导致被打者昏迷,后来送到医院抢救不治死亡。当初朋友刑事拘留1个月,后来取保候审,之后一直在外地工作,也出国几年,到现在过了14年。但是最近老家公安局一位朋友说最近出事地方的检察院发了网上通缉令,不知道事情过了这么多年,这期间也没犯过法,为什么还会这样?朋友需要怎么样应对?朋友在出国的话机场安检能过的了吗?如果从香港出国能出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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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9月17日 09时54分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朋友当时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当时没有执行刑罚,那么应当继续执行,如果当时已经执行的,那么就不应该就原来的事情再次通缉了,可以到公安机关核实并要求撤销通缉。
至于安检出国等,要看你朋友是否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如果没有承担那么肯定是受限制的,否则不受限制。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7 10:02
——据你所述,你朋友当时的行为涉嫌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当时没有执行刑罚的则应当继续执行,如果已经执行或者判决无罪等,则不应当执行,可至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再做定夺。
回复时间: 2012-09-17 10:06
您好,你朋友有可能涉及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建议自首争取量刑。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9-17 10:39
涉嫌刑事犯罪
我的补充: 2012-09-17 10:39
如需律师帮助,可以直接致电本律师,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特邀咨询律师,谷友军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回复时间: 2012-09-17 10:39
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可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再做决定。
评论者:李建成律师
时间:2012-09-17 15:41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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