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王远洋  吴健弘  毕丽荣  
该问题已关闭

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赔偿所有工资外,我想要回押金可以吗?

湖南 09-17 16:25  悬赏 0  发布者:102455…… 给我留言  回答:(2)
新招收银员卷走当天的营业款8000元,我作为店长,公司要我全部赔偿这个钱,说这人是我聘近来的,责任就全是我,如果我辞职,就扣除所有工资和押金,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要回押金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7 16:38
有新招用的营业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吗?若是有,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要承担民事赔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9-17 16:44
你好,单位不得因你用人失察扣除你的全部工资和押金。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广东茂名
黑龙江黑河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8121
河北 保定
人气:416988
山东 临沂
人气:25005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78
广东 茂名
人气:18890
黑龙江 黑河
人气:272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