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吴健弘  刘海鹰  朱学田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在劳动合同(软件开发)后附保密协议中有对工作成果的权利的约定,这些约定合法吗?

重庆 10-26 23:49  悬赏 0  发布者:isun59 给我留言  回答:(0)
具体条款:
工作成果是指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内或任职期满后一年的时间内,由乙方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构想、开发或取得的全部或部分的发现、发明、构想、研究、商标、服务标记、标识、理解与信息、工艺、产品、技术、方法及改进,且所有前述事项均以任何方式同甲方现有的或预期的产品、计划或服务相关,或者同乙方被分派的工作相关,而不论其(i)可否申请专利或受限于版权或商标权保护;(ii)是否制成有形形式或被用于实践;(iii)是否在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产生;或(iv)是否在甲方的场地中产生。上述工作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70219
湖南 长沙
人气:54728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