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抵押担保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魏伟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在农村信用社给人担保,贷款人跑了,我们用还款吗

河南-焦作 09-18 09:53  悬赏 30  发布者:504701…… 给我留言  回答:(6)
07年7月在农村信用社给人担保贷款十万元,10年7月15日到期,到期后贷款人没有还款(刚刚知道),今年8月份信用社找我们几个担保人,让我们几个担保人还款,从10年7月到12年8月之间,信用社也没人找过我们,我们也不知道贷款人没有还款,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担保人还用替贷款人还款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8 11:33
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9-18 10:00
你们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既然债务人已经逃跑,不愿意归还,那么你们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还款后你们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追问:

但是时间已经过了2年了,不是过了期限了吗

回答:

连带责任没有期限,而2年也是诉讼时效,只要对方主张过权利时效就中断重新计算,如果按照你的理论所有的债务人只要拖过2年岂不是就不用还款呢

回复时间: 2012-09-18 10:16
你们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还款后你们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追问:

但是时间已经过了2年了,而且这2年信用社也没找过我们,也没有用任何方法通知过我们呀

回复时间: 2012-09-18 15:02
现在不找你们说不定过两年都成死账啦!恭喜恭喜!
回复时间: 2012-09-23 10:40
担保是有期限的,你不用还款。
回复时间: 2012-09-23 15:54
保证人应当在保证期间内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你们在签订担保合同时约定了保证期间,那么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您应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保证期间内信用社未向您主张权利,则您的担保责任会被免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福建福州
山东聊城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0475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21
陕西 西安
人气:14606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35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436
广东 深圳
人气:20881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