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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问题
云南-红河 09-18 14:11 悬赏 0 发布者:xgy32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于2011年9月23日与一当地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联建协议,我方向开发商预付联建建安资金20万元。开发商承诺在2012年3月31日前开盘,直到今日尚未开盘预售,在此期间开发商由于未能在预定的时间内开盘销售,重新与我再次签订了一份联建补充协议,其内容是在原联建协议的基础上修改了一点,并且补充协议内容易上确认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及金额,现把内容大概介绍一下:
一、联建项目
二、联建房源确认
三、联建房源价格确认
四、开盘时间约定:甲方承诺乙方于2012年6月30日 前开盘。
五、联建双方其他责任
1、甲方承诺乙方,待项目开盘,乙方可享受原联建协议约定已预付所有款项总额本金的10%作为补偿金,该补偿金甲方将承诺将于项目开盘时所购物业折算总价中,直接进行抵扣。
2、甲方不能在2012年6月30日前开盘销售,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全部联建资金,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已预付全部联建资金的10%的违约金。
3、自签订该补充协议起,原联建协议第五条第1、2项条款自动废除,其余条款按原联建协议执行。
原联建协议第五条第1、2项条款内容为:
五、联建双方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开发本项目,需全额退还乙方已交付的所有款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所有款项总额本金的10%),乙方收取违约金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2、甲方不能在2012年3月31日前开盘销售,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预付全部联建资金,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已预付全部联建资金的10%的违约金。
在9月16日,按照补充协议的条款,我向甲方提出补偿金及违约金各10%的赔偿问题,甲方只认可两次协议只存在10%的赔偿,请问我的赔偿能按补偿金及违约金各10%赔付吗?
一、联建项目
二、联建房源确认
三、联建房源价格确认
四、开盘时间约定:甲方承诺乙方于2012年6月30日 前开盘。
五、联建双方其他责任
1、甲方承诺乙方,待项目开盘,乙方可享受原联建协议约定已预付所有款项总额本金的10%作为补偿金,该补偿金甲方将承诺将于项目开盘时所购物业折算总价中,直接进行抵扣。
2、甲方不能在2012年6月30日前开盘销售,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全部联建资金,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已预付全部联建资金的10%的违约金。
3、自签订该补充协议起,原联建协议第五条第1、2项条款自动废除,其余条款按原联建协议执行。
原联建协议第五条第1、2项条款内容为:
五、联建双方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开发本项目,需全额退还乙方已交付的所有款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所有款项总额本金的10%),乙方收取违约金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2、甲方不能在2012年3月31日前开盘销售,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预付全部联建资金,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已预付全部联建资金的10%的违约金。
在9月16日,按照补充协议的条款,我向甲方提出补偿金及违约金各10%的赔偿问题,甲方只认可两次协议只存在10%的赔偿,请问我的赔偿能按补偿金及违约金各10%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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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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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1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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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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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远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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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18 15:34
你好,违约金和赔偿金只能主张一次,不能重复主张。建议你来电咨询。
追问:
你好,下午上班未上线,请见谅。再请问一下,违约金等于赔偿金吗?
回答:
违约金不等于赔偿金的,违约金可以带有惩罚性质,赔偿金只是补偿你的实际损失,没有惩罚性质。
- [广东-广州]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19 11:40
你好,一般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同时主张,当事人只能在两者中择其一,如果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可以主张违约金;如果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可以主张赔偿经济损失。建议带上相关的资料当面咨询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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