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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

陕西-汉中 09-18 20:03  悬赏 0  发布者:758946……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超生罚款的问题。我今年30岁 我的老婆在我们结婚前有过一段婚姻(没有办理过结婚手续)生过一个女孩.我没有过婚姻状况.2010年我们生了一个女孩是有准生证的 去年我老婆有怀了一个今年8月份生了一个男孩没有准生证 现在村上的村长说要处理这件事,在村上处理一万五 。如果乡里处理的话三万五。 我想问一下村上这样处理正确吗?合法吗?还有我们那个地方时在大山里(陕西汉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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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8 22:08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下列规定,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多生育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二)重婚生育子女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对当事人分别按照第(一)项规定标准的高限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婚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按照第(一)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未婚生育子女,该子女父母又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对当事人按照第(一)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2-09-19 09:39
要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回复时间: 2012-09-19 16:50
按照《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您要交纳15000元至30000元的社会抚养费,35000元明显超出法律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9-20 11:34
计划生育是老大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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