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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广东-深圳 09-19 11:50  悬赏 0  发布者:544372…… 给我留言  回答:(18)
请问男方不原离婚,女方想离婚,可以以哪种方试提起诉讼?本人不要本地在外地可以申请提起诉讼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9 13:27
可以依法去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9-19 15:10
可在男方现在居住的地方起诉解决。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1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19 17:23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什么是夫妻感情确破裂呢?法院判断男女双方感情是不是已经破裂,主要是依据4+1个标准。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回复时间: 2012-09-19 11:55
应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9-19 11:58
一般情况下,只能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2-09-19 13:18
以被告住所地确定案件管辖权。
回复时间: 2012-09-19 13:43
离婚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途径只有两种:协议或诉讼。诉讼如没特殊情形的,应就被告(男方)户籍地或者居住超过一年的居住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9-19 13:51
对方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外地法院起诉离婚    详情请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9-19 14:21
1、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2、双方协商离婚不成的,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3、可以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9-19 14:58
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住所地可以是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一个地方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为经常居住地。
回复时间: 2012-09-19 16:05
女方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现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9-19 17:05
看被告的相关情况,确定管辖法院,现在你说的情况,很难讲管辖法院是哪个。
回复时间: 2012-09-19 19:15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9-19 20:01
可以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回复时间: 2012-09-19 20:28
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9-20 10:18
对方不愿意的话,你只能诉讼离婚,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9-20 11:24
起诉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9-21 12:33
一般是被告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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