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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售楼部签订了商品房定购协议书付了3万定金。交了定金后才知道是商业房,我要买的是住宅房,请问定金可以

浙江-金华 10-31 14:24  悬赏 0  发布者:329579…… 给我留言  回答:(3)
在售楼部签订了商品房定购协议书付了3万定金。交了定金后才知道是商业房,我要买的是住宅房,请问定金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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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0-31 14:40
不能退
回复时间: 2017-10-31 14:36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追问:

合同上面签订的定金不退,但是认购协议书里面写的是商品房,房屋实际是商业房。和售楼处协商也表示定金不会,可以以销售员误导买受人商品房和商业房的性质交纳购房定金为由要回定金吗?补充:签订认购协议付定金至今只过去四天时间,距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有一个多星期

回答:

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7-10-31 14:58
合同如何约定呢?
追问:

一、买受人同意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作为买卖双方定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受人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二、买卖双方约定:买受人于**年**月**日前到****(楼盘具体地址)与出卖人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补充协议、附件、告知)并支付相应房款。
三、双方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出卖人根据买受人所享受的认筹优惠、选房优惠来核算最终签约房价。
四、买卖双方需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补充协议、附件、告知),买卖双方均不得单方面毁约,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买受人超过约定期限未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补充协议、附件、告知)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已支付的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买受人无权要求出卖人返还,买受人所认购的房屋不作保留,出卖人有权另行销售并不再另行通知买受人,且出卖人有权向买受人追索相关损失。出卖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买受人除不再享受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购房优惠外,如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该房屋的售价已做调整,则按照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该房屋的售价购买。
五、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遇国家相关房产类法律、法规、地方性规范政策变化情况的,出卖人须依法而变更执行的,出卖人不承担变更事项的相关责任。
六、本认购协议书自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任意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本认购协议书,否则视为违约。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持两份,买受人持一份。
以上就是合同正文,距离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有一个星期时间,合同正文写的都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不可以由商品房不同于商住房为切入点去讨回定金呢?我想要的是商品房,卖给我的是商住房

回答:

恩。其他律师不清楚。我处理的这些案子,没什么问题。

追问:

意思是可以处理么

回答:

恩。可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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