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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赔偿直接损失,我是否要赔偿?

北京 09-20 09:33  悬赏 0  发布者:赔偿直接 给我留言  回答:(14)
三年前我卖出了自己的一套房子,由于和买方有争议,买方一共支付的房款不到百分之三十,我也没把房子过户给他。半年前,买方和拆迁办签了拆迁协议,随后房子被拆除。我认为房子没过户,仍在我名下,拆迁款应补偿给我。拆迁办说房屋权属有争议,让我打官司。我想问,如果起诉,拆迁款会补偿给我吗?如果拆迁款给我,买方要我支付房款和拆迁款之间的差价,让我赔偿直接损失,我是否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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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20 17:35
要看合同的约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如果属于对方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9-20 09:34
您好,要看具体情况以及你们当时所签订的购房合同。
回复时间: 2012-09-20 09:34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没有过户,产权还归你所有,补偿款也应当归你所有。
我的补充: 2012-09-20 09:37
1,如果起诉,拆迁款会补偿给我吗?
如果起诉要求解除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产权确定下来还是归你所有,补偿款也就自然归你所有了。如果起诉你败诉,确定房屋产权归对方所有,那么补偿款肯定就和你没关系了,具体要看你的诉讼请求和胜诉情况了。
胜诉率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你,我只能给你说如果证据齐全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不是律师说的算,要看案件详情、双方证据情况、诉讼技巧、法官的认定与判决,这是一个综合因素。如果有哪个律师给你说这案子肯定能赢,那一定是为了骗你钱。
2,如果拆迁款给我,买方要我支付房款和拆迁款之间的差价,让我赔偿直接损失,我是否要赔偿?
如果最终确定产权归你,补偿款归你所有。那么你提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你违约,你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或者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是你违约的你应当支付或者赔偿,但不需要支付差价,也就是房屋溢价款。
当然,对方有违约行为你提出解除的除外。
我的补充: 2012-09-20 09:38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追问:

如果拆迁款给我,买方要我支付房款和拆迁款之间的差价,让我赔偿直接损失,我是否要赔偿?

回答:

你违约的情况下,也就是你首先提出解除合同对方也没有过错的,那么你的确应当赔偿。如果对方有违约你提出解除的,那么不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9-20 09:37
你好,拆迁办的说法是错误的,产权人是你就应当补偿给你,毫无争议。
回复时间: 2012-09-20 09:44
因为房产未过户,所以目前你是房屋所有权人,其与拆迁办签订的协议应该属于无效协议,其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拆迁款应该补偿给你,如果你与买房之间有协议,可按照协议按违约处理,至于金额多少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9-20 09:58
你起诉后房屋补偿款能否归你,要看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等一系列材料,详细咨询请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9-20 10:03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没有过户,产权还归你所有,补偿款也应当归你所有。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直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9-20 10:18
一切以合同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9-20 10:52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没有过户,产权还归你所有,补偿款也应当归你所有
回复时间: 2012-09-20 13:14
要看具体情况以及你们当时所签订的购房合同。
回复时间: 2012-09-20 14:08
房屋属于你的财产,拆迁款理应属于你所有,你可以主张对方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关于你们之间的买卖协议要根据合同具体约定进行分析。对方主张房款和拆迁款之间的差价无法律依据,不属于对方的损失。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9-20 15:17
产权人是你,应当补偿给你
回复时间: 2012-09-20 20:09
收集证据,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权,程序专业,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回复时间: 2012-09-21 14:15
房子所有权的转移要以登记为标准,没过户就是还没有进行登记公示,所以那要拆迁的房子还是你的,拆迁补偿款也是你的。你和那买方之间的纠纷是属于合同的债权债务纠纷,你欠他啥还他钱就行了跟房子没关系。还有不懂得电话咨询或当面咨询就行,咨询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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