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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电电死人

辽宁-大连 09-20 17:02  悬赏 20  发布者:782328…… 给我留言  回答:(6)
死者站在停在电线下的车上作业,电线高3米,手里的湿渔网挂在电线上,把电线接头上的绝缘胶布刮开了,导致死者触电身亡。电线是通过电工接上的,出事之后电工不承认接电,事故是在用电七个月后发生的,去电业局缴费三次。但是法院判决我是私自接电,判决赔偿死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款,电业也承担百分之四十,死者雇主承担百分之二十。电业不服判决,起诉我和死者雇主共同承担全部责任。我属不属于私拉电?我应承担什么责任,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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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0 18:05
属于私拉电
回复时间: 2012-09-20 17:06
本案中死者本人也有过失,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9-20 17:50
需要详细了解情况,这样便于律师精准地给出答复。
回复时间: 2012-09-20 21:06
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2-09-20 21:12
举证证明电业局职工给接的电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9-20 22:30
需要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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