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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广东-珠海 09-20 21:48  悬赏 0  发布者:zhangl……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是一名销售人员,2011年3月4日与某公司(和本人上班地点同省不同市)签3年劳动合同.而今年2012年8月份没有和本人协商好的情况下停止了本人的工资,打电话给他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说,总部安排。请问,我该怎么办,可以和本人联系。电话13802677366.谢谢!

事件是这样,本人是做电器销售工作的,自从签合同上班起到2011年9月份止有货, 2011年10月份以后就没有了货,本人多次与公司联系货源问题,公司一直以忽悠形式,说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到,一直没有到,一直拖到2012年8月份.(我上班那个工作地点就三个同事.在那段没货的时间里,公司炒掉2个同事并签署劳动补偿书,就剩本人一个,本人多次与公司联系,回复说,公司总部安排,也就一直拖到2012年8月份)2012年8月中旬公司打来电话,说把我调到别的地方上班,因为那个地方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去那边上班,本人多次与公司联系无果,回复说,公司总部安排,(本人于公司签署合同书第三大条,第三小条明确写明白,乙方的工作地点由用工单位与乙方约定)公司在没有和本人约定的情况下,发来调场证明书,本人多次与公司联系无果,回复说,不去就属于自动离职,以后公司再无电话和本人联系,到2012年9月份公司就停止发放本人工资和购买社保.本人再次与公司联系,回复说,公司总部安排,要找就找公司总部.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谢谢各位跟我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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