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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拆迁户,我有两间营业用房三年前租给了一位东北人。东北人又转租给了另外两位

浙江-宁波 11-06 22:2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一位拆迁户,我有两间营业用房三年前租给了一位东北人。东北人又转租给了另外两位,一位是做早餐的,一位是卖烧酒的。然后东北人在今年的5月27日自动和我们解了合同。照利说那两位租客理应搬走。不幸的是那位做烧酒的说房东你们反正现在房子还没拆给我住两个月,让我把杨梅烧酒做好,我自动会搬出的。然后我就把另外一间的房子也送给他住了。当时只收了一间两个月的房租。等两个月后,我叫他搬走,他就不搬,要我什么搬迁费,装修费。反正政府给的补尝费都要给他。我和没有签过合同的。现在搬迁的时间马上要到了,请问老师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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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1-07 11:15
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要结合拆迁政策确定你是否可以享受拆迁待遇。
欢迎详询!
回复时间: 2017-11-06 22:38
按照当地拆迁政策处理。
回复时间: 2017-11-06 22:41
起诉要求搬离。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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