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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被丈夫起诉离婚 在2009年被丈夫起诉离婚,当时女方不识字

安徽-合肥 11-09 16:17  悬赏 0  发布者:( ・ิϖ™) 回答:(2)
在2009年被丈夫起诉离婚 在2009年被丈夫起诉离婚,当时女方不识字,农村的也什么都不懂 在2009年被丈夫起诉离婚,当时女方不识字,农村的也什么都不懂,4间门面和家产,女方带女儿只分得门面1间,其他所有东西由男方所得,因为当时是农村的什么也不懂又不识字,拿到判决书,法官律师也都没说什么,就直接拿了回来,当时还以为直接就划分掉了的,也不知道还有过期这一说,这种现在能不能重新起诉,我们也不想财产重新分配,只是想要回09年判给女方的那一件门面,已经去过瑶海区中级人民法院(09年审判和下达判决的法院)问过,过期他们也没办法的,请问能否重新起诉拿回那一间门面?如果可以胜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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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1-09 16:53
你好,不可能改判
回复时间: 2017-11-09 16:41
你好,不可能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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