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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遗产继承问题

 09-25 08:11  悬赏 0  发布者:dealyd……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7)
我父亲1998年丧偶,名下有一套两居室住房,我与我父亲的户口都在这套房子里。2003年我父亲再婚,继母有一男孩,现在该男孩成家并生有一子,由于孩子上学,新生儿的户口也落在该房上。父亲以留下自书遗嘱,明确该套房屋继承权为我所有,我想问下这样是不是就能避免房屋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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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9月25日 08时43分
可以避免,但遗嘱最好能够公证,一来公证后的遗嘱真实性可以保证,二来涉及到不动产的遗嘱不公正的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所以还需要公证一下。
房屋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属于你母亲的份额发生继承,你和你父亲是继承人,房屋中已经有你的份额。
另外,房屋中属于你父亲的份额是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和你继母以及继母的儿子孙子都没有关系,你父亲可以立遗嘱进行处分,遗嘱有效。
另外,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和户口没关系,户口在房屋中并不会对产权有任何影响。
我的补充: 2012-09-25 08:43
因此,将来你父亲去世后,该房屋属于你父亲的份额,应当全部由你继承。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5 08:28
能避免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4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25 08:40
可以的,将来由你继承
回复时间: 2012-09-25 09:10
你好,可以避免。
回复时间: 2012-09-25 09:41
自书遗嘱容易产生纠纷,建议你父亲去公证处做公证遗嘱
回复时间: 2012-09-25 09:52
可以避免。
回复时间: 2012-09-25 10:14
如果你父亲遗嘱指定你来继承房子全部份额,将来房子就应当由你来继承,即便将来发生纠纷起诉法院解决,也应当判决归你继承。不用担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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