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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属同居关系,现想解除,该怎么办

黑龙江-佳木斯 11-15 16:25  悬赏 0  发布者:lll123…… 给我留言  回答:(7)
双方同居十年以上,举办过婚礼没有领取结婚证,男方有部分帮助抚养孩子,期间双方共同支付首付买房子,户主是女方,男方没有帮助一起偿还贷款,现女方因为双方感情不和想解除关系,男方想索要赔偿,应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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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1-15 16:29
你好,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回复时间: 2017-11-15 16:49
没有赔偿。有债务纠纷的可以起诉,同居直接分开即可,不需要解除。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924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1-15 17:05
直接分手。
回复时间: 2017-11-15 16:30
您好,可以要求返还房屋首付的出资,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追问:

可是男方觉得太少,还想多要,应该给他吗

回复时间: 2017-11-15 16:36
没有赔偿。有债务纠纷的可以起诉,同居直接分开即可,不需要解除。
回复时间: 2017-11-15 16:36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回复时间: 2017-11-15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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