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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对我的罚款合理吗?我该如何处理

广东-佛山 09-25 21:04  悬赏 0  发布者:mzpyxt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今年9月18日去工商所领的营业执照开起便利店,9月20日,工商所就来店内巡查,把店内销售的一款货架上售价为3元的腐竹扣留了,理由是,包装上未标示“储存条件”(实际腐竹是本地生产的品牌,并且有储存条件,只是储存条件被印制在合格证上,厂家叫我自行放入包装中,我一时忘记放入包装内)。并命我次日到工商所做问话笔录,我次日准时过去把他们事先打印好的笔录都签名,按了手印,以为就完事了。后来才知道要罚款大约1万元。。我就觉得很冤枉,好像被人家设计好了似的。都没营业几天,就出这样的事情,而且我第一次从商创业就遇到这样的事,不知道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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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6 08:49
不服行政处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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