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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借条有效吗?

江苏-徐州 09-29 15:58  悬赏 0  发布者:jessie…… 给我留言  回答:(1)
借据(居中)
出款人(XX)
借款人(XX)
  出借人(XX)与借款人(休息)    经过协商,将金额(贰拾六万伍仟元整)万元人民币借给借款人(XX) 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为3个月,从签订日计算,本金到期后一次还清,如到期未还,出借人应保证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借款人违约给出借人造成经济损失,借款人应全额承担出借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其中包括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借款人无异,
出借人(XX)
借款人(XX)(身份证号码)
日期2012年9月28号,
日期这里不小心手写了,没有按对方手印,是我手写的,有没有问题?
我一直在觉得自己日期是不是写的不对,因为,这些钱是2011年9月,借了55000,2012年2月借了100000,2012年3月借了110000,给朋友的,
现在到约定期限半年了没有还,共265000,这样3个月以后他不还,我可以拿这张借条告他吗?他名下没有房产的话,赖着不还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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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05 20:54
应当有效。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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