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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房产

重庆-渝北 09-30 23:28  悬赏 0  发布者:沈亚琳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想知道,我在重庆买了房,首付款是他父母付的,按揭是我在付房产证上是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和我老公感情有点问题,他现在动不动就喊离婚,是不是因为这个房子没有我的份所以他才无所谓?我还贷款没有留证据,我现在不想帮他还按揭款了,他家就骂我,为了孩子我不想离婚,所以我想在继续帮他还按揭款,可是我又怕人财两空,麻烦你们帮我回答下,如果离婚我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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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30 23:50
要收集男方有过错的证据,还有你还按揭要有证据留下
追问:

没有留证据,但是我老公一直工资就不高,一个月一千多,我工资在7,8千左右,这个算证据不?

回答:

这个只能做参考,证据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最大作用维护你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2-09-30 23:36
你好: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地分割
回复时间: 2012-10-01 03:06
如无约定,房产可以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但你对按揭部分可以主张分割。
追问:

怎么样的约定才有效?我听朋友说首付款是他父母的钱,就算约定都要他父母签字是这样吗?谢谢!

回答:

1只要能证明按揭是你们在支付按揭,就可以主张分割按揭及增值部分。

2要取得房产的所有权,要么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要么与男方约定房产共同所有并公证,要么由男方父母出具房产赠与你们共同所有的书面协议并公证。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2-10-01 11:44
要看证据情况
回复时间: 2012-10-01 20:53
重庆锦世律师为您服务,擅长:刑事、民事(涉外)、行政、知识产权、经济类,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物业纠纷、消费者权益维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涉外)家庭继承、公司股权转让、破产管理、公司并购、重组、公司法律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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