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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嫌疑人追逃的问题

北京-朝阳区 10-01 22:50  悬赏 0  发布者:huisa 给我留言  回答:(2)
由于开始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释放后留下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及租住地址,再经过一段时间举证后决定刑事拘留,办案机关说犯罪嫌疑人的电话打不通,开始进行网上身份信息的侦查,但一直没有结果。在这阶段有人发现犯罪嫌疑人在他租住地址附近区域活动,可能由于警力原因没有对犯罪嫌疑人的租住地单元进行搜捕吧,如果按照正常程序犯罪嫌疑人一直没有归案,办案机关是否应该在一定的时间进行网上通缉,在多久后我们有权力要求办案机关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方便我们找犯罪嫌疑人和进行一些悬赏公告。此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做才合理,此案已经四个月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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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04 15:59
应当进行网上通缉 。
回复时间: 2012-10-01 23:05
应该在一定的时间进行网上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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