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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工资吗?

上海-徐汇区 10-02 07:02  悬赏 0  发布者:王瑶芳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想问一下啊,如果第一次和公司签约三年了,如果到了期后,公司不续约了,是不是要赔偿三个月的工资呢?这三个月的工资是指上海市最低生活费还是最后一年的三个月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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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02 14:22
您好,单位需要支付三个月工作作为经济补偿金,每月工作标准为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回复时间: 2012-10-02 18:19
是的。是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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