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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株洲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做置业顾问,已满四年,社保(株洲的)一直在交

湖南-株洲 12-06 20:3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是在株洲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做置业顾问,已满四年,社保(株洲的)一直在交。但是今年公司招来一房地产代理公司,负责整个销售案场,我们所有置业顾问全部从开发商转移到代理公司,重新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长沙的社保!想请问,如果不接受去代理公司,是不是开发公司算变相开除员工,应该进行赔偿?如果有,按照什么标准赔偿?而且之前与开发商签的劳动合同,现在重复签另外一个公司的合同,可以吗?是不是一旦签了代理公司的劳动合同,如果想要开发商赔偿就没有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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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2-06 20:45
用人单位不同劳动关系就变了的。
追问:

请问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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