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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法院起诉什么程序啊

陕西-西安 12-06 21: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想离婚,法院起诉什么程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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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2-06 21:40
你好!关于离婚,协商不好,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起诉。如果感情破裂,不需要对方同意,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离婚的。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财产情况证明、子女证明、感情破破裂证明等。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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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2-06 21:44
 法院离婚:在被告户口地法院起诉,被告离开户口地有连续居住满一年之地的,可在其居住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回复时间: 2017-12-06 21:08
收集婚姻确已破裂的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7-12-06 21:09
收集婚姻确已破裂的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7-12-06 21:10
准备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信息,写好起诉状,去对方户籍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7-12-07 17:35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和证据】包括:
1.起诉状;
2.原告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被告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的身份证明);
4.结婚证(起诉时仅需要提供复印件,开庭审理时方须提供原件质证);
5.子女出生证;
6.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证明(如房产证等。当然不涉及分割财产时不需要提供);
7.财产分割时原告应多分、被告应少分的相关证据。
8.其它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诉讼离婚】
(一)诉讼离婚的程序
《婚姻法》第32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离婚请求进行审理的法定程序。根据《婚姻法》规定,包括调解和判决两个阶段。
(二)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夫妻感情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要求离婚而不申请宣告死亡的,不适用宣告失踪人死亡的特别程序。
外出一方已连续两年以上与家庭断绝通讯联系,经多方查找,确无下落,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在公告期满后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公告送达后,待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回复时间: 2017-12-07 20:20
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对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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