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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不慎致对方重伤

江西-吉安 05-17 22:52  悬赏 20  发布者:青青草民 给我留言  回答:(3)
孩子1995年出生,初中学生,几天前在学校与同学发生口角,孩子与另外的4人打对方,结果不慎将对方打伤。对方鉴定说是重伤乙级。我们同意私下调解并愿支付赔偿。今天下午,孩子被公安机关拘留了。请问我的孩子符合拘留的条件吗?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下一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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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17 23:01
可以刑拘的,你们申请取保候审的。
回复时间: 2010-05-17 23:26
你孩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要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5-18 13:00
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帮助处理,需要律师帮助来电咨询,南昌高少华律师  13755645455,也可以约定时间,带好材料到所里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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