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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该怎样讨债?

 10-09 10:07  悬赏 0  发布者:782599……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通 回答:(1)
一房产商应退我购房款20万元(法院已判决),但现在他没钱(公司还在)只有房子(已在其它案件中被法院查封),法院曾拍卖过一次(1年前)流拍,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做?法院的再次拍卖是否有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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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0月09日 11时08分
法律规定对第一次流拍的财产,应在60日内再行拍卖;如第二次仍流拍,法院可以按债权人的顺序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其它执行债权人。你对照自己的顺序受偿,或有一方不愿接收,无法达成抵债协议的,进行第三次拍卖,时间仍是60日。
追问:

谢谢王律师!如果房产多次流拍,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用对方的房产来冲抵对我的欠款(房产的查封是在我之前其他债权人起诉的案件里执行的)。另外,我想问一下:本案是我胜诉,但法院现在却并未向对方收取诉讼费仍让我垫付着(判决已经一年多了),说以后拍卖房产后一并让对方支付,法院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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