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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麻烦帮我看看这份保密协议有没有冲突之处,或者不当,缺失的地方吗,没有弄过协议,比较迷茫,麻

江苏 12-22 16:44  悬赏 0  发布者:鱼薇雨 给我留言  回答:(1)
保 密 协 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达成: 
 
甲方(用人单位/个人姓名):  

乙方:江苏微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保密信息用于:(服务器维护、设计、策划等等) 
甲方、乙方合称为“双方”,单独为“一方”。 
 鉴于,在乙方平台兼职劳务人员的雇佣期间,甲方准备向乙方以及乙方所派劳务人员提供有关工作内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数据、服务器权限、专有技术、商业秘密、设计资料(图纸、表格、说明等)等保密资料。 为此,双方同意如下: 
1、保密资料只能用于进行本服务内容的准备、协商和实施的目的。 
2、乙方将对甲方保密资料严加保密,不得披露给任何人,只能向其雇员、关联方雇员及顾问披露涉及到执行工作所必要的内容。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此保密责任对其雇员有约束力,包括对其后辞职的或被该方解雇的雇员采取相同的保密措施。 
3、乙方因开展工作必须向甲方或合作伙伴的第三方披露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在向其披露前,乙方必须与其签订不低于本保密协议项要求的书面保密协议,  
4、甲方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执行本工作以外的任何其它目的。乙方不得将保密资料的任何部分,用于商业活动或应用于任何其它项目,除了属于本协议第三条中除外条款的内容以外,或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以外。 
5、双方在此同意:保密资料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15(十五)年,乙方应对所有由甲方以任何方式向乙方披露的保密资料予以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资料,除非这些保密资料有以下情况: 
(1) 在甲方披露之前,乙方或其关联方已知悉的资料,以乙方在披露前已有的书面记录为证;
(2)在披露时已是公共知识或并非由于乙方违约而成为公共知识的资料;
(3)乙方能证明他或他们从本协议各方以外第三方接受的资料,且此第三方通过合法途径获
得,并不需要乙方对其进行保密,并且,此第三方不是直接或间接从本协议乙方或其关联方获得的保密资料;
如果在上述(1)(2)(3)条款的一般性信息中包含部分保密信息,该部分保密信息并不得因此而被视为符合上述除外条款。此外,除非某些特征组合本身及其操作原理符合前述例外条款,否则,该等特征组合不得因单个特征自身符合前述除外条款而被视为符合前述除外条款。即使任何保密信息符合前述除外条款,乙方也不得披露从其他途径所获知的信息与甲方所提供信息之间的相互关系。 
6、甲方现在或以后拥有的或控制的任何数据、权限、方案、专利、商标、商业机密、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属下的权利或许可,不随本协议下的任何保密资料的披露,或进行本协议下的任何活动而被认为已授权给乙方使用。 
7、乙方承诺,在履行职责时如果其关联方必须知悉保密信息,并向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及通过任何方法或方式)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时,应事先得到甲方的书许可,乙方并保证其关联方的人员已被告知并了解其有义务对保密信息严加保密, 
8、乙方同意,对任何服务器数据、权限、方案、文件、图纸或文字形式的保密资料,乙方不能复印,除非另有甲方授权同意。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数据、权限、方案、文件、图纸、或文字与所有复印件、电子文档,依甲方的要求或在本协议终止时应立即销毁、删除或退还给甲方。  
9、甲方对所披露的有关保密资料的任何具体条款的保密要求的放弃,既不构成也不意味对任何和所有其它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保密性的全部放弃。 
10、依法披露 。乙方可以根据法院命令、法律法规要求,仅仅披露该命令、法律法规要求范围内的保密资料,但任何政府专利机构要求的除外;但甲方(在该等命令、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之内)享有合理的机会对该等披露加以反对或限制。 
11、乙方同意和承诺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或被认定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引起或导致的任何成本、责任、索赔、损害和费用。 
12、乙方在此确认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负担由于其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和足够的补偿。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实际履行义务或寻求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命令以强制执行本协议项下的乙方的义务。 
13、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1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的日期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15、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交由指定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但是,并不排除或限制任何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甲方(公章或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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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2-22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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