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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已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诉讼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10-10 18:01  悬赏 10  发布者:zhangx……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南开区 回答:(5)
因对于劳动鉴定中心的鉴定有异议,但是当时同事不懂,又过了申诉期,仲裁都给判了,现在想向法院起诉,劳动鉴定中心的鉴定:一个鉴定标准有问题(按照他们出具的鉴定标准连十级都够不上的被鉴定为九级。),另一个鉴定完毕后,送达程序也有问题,以是被鉴定人提出的为由,未给我们送达(但是我们是利害相关人)。
    以此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得鉴定提出申诉,但是去了法院,法院不予立案,说是不属于行政诉讼,法院给了不予受理的裁定书,上面写着由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其对外做出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不给予受理!这是理由吗?劳动鉴定委员会不是劳动局的分支机构吗,那他出具的鉴定报告属于什么行为?如果这样的话, 那我们岂不是没有任何申诉的理由。这样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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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0月11日 00时30分
建议你现在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审,或者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然后依据新的鉴定结果起诉到法院,可以认为属于出现了新的情况,法院应该受理。
追问:

重新进行司法鉴定,那如果被鉴定人不同意呢,或者不配合呢?还有司法鉴定跟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一样吗?

回答:

司法鉴定可以自行申请,拿着新的鉴定起诉,对方不认可但是法官认可的话你还是能胜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0 18:26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具备行政法主体资格,不能作为行政诉讼主体参与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2-10-10 20:53
鉴定机构不属于行政机关,对鉴定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而是应当申请重新鉴定。但仲裁部门或法院委托鉴定部门进行的鉴定,申请重新鉴定应当有法定理由
回复时间: 2012-10-11 10:14
——鉴定机构不属于行政机关,不服的、有合法的理由的应当申请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2-10-18 15:16
对鉴定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而是应当申请重新鉴定。但仲裁部门或法院委托鉴定部门进行的鉴定,申请重新鉴定应当有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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