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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警察的说辞是否得当

 05-19 14:33  悬赏 0  发布者:fit959……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南开区 回答:(6)
我被四个人打,三处轻微伤,头部,面部,眼部,对方丝毫无损,但是警察和分局的人老说我也打他们了,老胡搅,胡说八道,摆明就是想让我少要钱,我们也知道对方有人,下一步我们怎么办,拘他们吧,警察又不拘,对不人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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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5月19日 17时21分
要求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对致害人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19 14:37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93积分
回复时间: 2010-05-19 14:53
可以到检察院投诉。
回复时间: 2010-05-19 14:55
可以直接上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0-05-19 16:29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回复时间: 2010-05-20 11:10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外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处理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刑事诉讼。可咨询qq623550564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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