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刘哲  缪和照  毕丽荣  朱建宇  吴亮  
该问题已关闭

外地员工在北京工作是否也享受五先险一金

北京 10-11 10:48  悬赏 0  发布者:paulin…… 给我留言  回答:(6)
单位说外地人不享受公积金待遇 是否属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1 19:22
现在需要办理公积金
回复时间: 2012-10-11 10:49
现在需要办理公积金
追问:

从什么时候国家要求的?我是今年5月份转正的,享受公积金待遇吗

回复时间: 2012-10-11 10:53
如果你是北京户口,那么公积金缴纳具有强制性,单位不缴纳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如果你不是北京户口,公积金属于单位福利,可以不缴纳,不具有强制性。
当然,如果你是外企工作的中方职工,那么单位必须为你缴纳公积金,具体请参看《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追问:

我不是北京户口 也不是外企,单位自愿交纳公积金?不是国家规定都享受吗?

回答:

既然是这样,你的公积金只是福利性的,单位自愿缴纳。

追问:

!!!!!那五险呢?我查了一下 发现只有5月份(转正)到8月份的交纳记录,是不是给我少交了

回答:

五险肯定是强制性的,和你是什么地方的户口没有关系。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追问:

谢谢,那么现在9月份交纳的记录是否讷讷感查询的到,现在没有显示是否代表没有给我交纳?

回答:

你需要带上身份证直接到社保中心查,如果社保中心没查到就代表没缴纳。以社保中心的记录为准。

追问:

太感谢你了,我是否还可以问个问题,因为我在面临辞职,今天辞职,单位扣我工资,所以 我看是否给我交纳齐全,我看到养老保险里面,单位划化为零是什么意思?合计的金额数只有我自己交纳的金额

回答:

单位缴纳保险的义务只有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才有,在你辞职前单位没有缴纳的你可以要求补缴,你辞职后单位就没有给你缴纳保险的义务了。
养老保险单位化为零具体什么意思我不清楚,这个你要问社保局,可能是单位的那部分没有缴纳,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追问:

恩 好的,谢谢您,我就是要在辞职之前弄清清楚啊,今天下午就辞职,谢谢拉

回答:

不客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 2012-10-11 11:35
如果你是北京户口,那么公积金缴纳具有强制性,单位不缴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0-11 12:29
你好,如果你是北京户口,那么公积金缴纳具有强制性,单位不缴纳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如果你不是北京户口,公积金属于单位福利,可以不缴纳,不具有强制性。
回复时间: 2012-10-11 17:04
不是强制规定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北京海淀区
山东聊城
江苏苏州
河北承德
浙江嘉兴
广东东莞
安徽合肥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9016
河北 保定
人气:175765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75837
湖北 襄阳
人气:493927
山东 聊城
人气:213046
江苏 苏州
人气:9272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