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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在校无故被两在校生欧打导致脑内出血,是属轾伤吗?

浙江 10-11 14:31  悬赏 0  发布者:405370……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弟是高一学生,有两个不是同班也不认识的学生,在侧所里一把揪住我弟衣领,问我弟是否认识某某同学,我弟没听清楚就可能语气有点重的说了句不知道,结果那俩同学就往他头上打,气不过我弟起来踢回去一脚,结果那俩同学追致班里,一个抱着我弟,一个就用登子咂我弟的头,导致脑内出血型,还在观察期,这种情况该如何走一个程序。希望得到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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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1 18:46
涉嫌故意伤害罪
回复时间: 2012-10-12 06:43
报警处理,构成轻伤的,对方涉嫌故意伤罪。另,可以要求对方监护人及学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0-11 14:35
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确定违法嫌疑人及事实,待一定时间,由公安进行验伤,如果是你弟已经构成轻伤以上损害,则两名嫌疑人成立故意伤害罪;如果未构成轻伤,看否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均不构成上述两罪,则以民事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侵权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0-11 14:38
报警,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了。
回复时间: 2012-10-11 15:21
是否构成轻伤应当经专业的法医进行鉴定,若是构成轻伤的,且已经满16周岁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构成伤残的赔偿伤残赔偿经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时报案。
回复时间: 2012-10-11 15:40
颅内出血,构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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