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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法人侵占

江苏-常州 10-11 20:44  悬赏 0  发布者:badac0……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和朋友一起开了家公司,出资是一人一半,但是领执照的时候他是法人,所以登记的数据为他占60%我是股东占40%,现在因为公司发展问题我无奈离开公司,他迟迟不肯结算,也不肯退股,公章财务都是他管的,现在我要求拿回我应该得到的,他要么躲起来,要么刷赖皮,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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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1 20:47
你可以到法院诉讼,要求解散公司。
回复时间: 2012-10-11 20:47
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0-11 21:46
您好,公司生产经营存在僵局,可以起诉要求转让股份。
回复时间: 2012-10-12 12:09
转让股份,或解散公司,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2-10-12 15:06
1、可以协商转让股权
2、可以要求解散公司
3、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
回复时间: 2012-10-13 10:38
1、可以对外转让你的股份;
2、转让不成,公司存在重大经营问题,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强制解散公司;

法条参考: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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