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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时没保价,货物丢了

广东-深圳 10-14 09:15  悬赏 0  发布者:13691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2012.9.27从深圳寄了台学生电脑到陕西商洛,当时圆通快员来收货时我说明了是学生电脑,他们的收件员也验过了,仍后我填单时他有嫌我慢就要示他帮我们填,也没提意让我们保价,就包好拿走了,里面除电脑还有巧克力,衣服等东西,重3.9KG,邮费43,结果到现在还没收到,经我打电话询问说是丢了,说是在西安分拨中心丢的,可西安圆通又打电话给我说没收到过,我从贺通官网查到9.28从深圳分拨中心上车扫描后就没有记录了,快递方现在说只按邮法的3到6倍给我赔偿,我觉得没法接受,我要求全价赔偿,我个人认为他们是监守自盗,想请您帮我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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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4 09:59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保价的物品丢失是按照邮费的倍数赔偿。没有保价的邮寄物品,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当初邮寄的时候里面包的是电脑,但是这个很难证明。所以,在邮寄贵重物品时,一定要保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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