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破产解散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李波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股权纠纷

河北-邢台 05-20 18:11  悬赏 0  发布者:enqlix……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公司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由甲公司(国企)与几个自然人共同投资组建,没有任何一方形成控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2007年甲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进入破产程序,2008年,经过清算宣告破产,注销登记,这是否意味着该公司在我公司投资随着投资人的灭失而不再存在?今年,由于我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计划处置部分资产,但甲公司的主管单位(国企)却来代表甲公司要主张权利,我公司从未与该单位发生任何经济往来,请问,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21 11:44
1.甲公司的投资不会因为其破产而灭失
2.行使股东权利的继受人要看甲公司破产时对你公司的股权处理情况。如果是甲公司的主管单位继受甲公司的股东权,则其均具有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江苏南京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064
广东 深圳
人气:140828
湖南 长沙
人气:542649
新疆 乌鲁木齐
人气:320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