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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赔偿

广东-广州 10-14 23:50  悬赏 0  发布者:yms强 给我留言  回答:(2)
请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能作为法律依据吗?能强制实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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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5 07:30
可以的。
追问:

您好!
我中秋节前夕(9月23日)在邮局寄了月饼EMS,从广州到重庆。但是到了9月30日都还没有送达。已彻底延误了。“快件丢失是指快递服务组织在彻底延误时限到达时仍未能投递快件,与顾客有特殊约定的情况除外”(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请问这种情况能按邮件丢失赔偿吗?

回复时间: 2012-10-15 20:26
应当可以
追问:

您好!
我中秋节前夕(9月23日)在邮局寄了月饼EMS,从广州到重庆。但是到了9月30日都还没有送达。已彻底延误了。“快件丢失是指快递服务组织在彻底延误时限到达时仍未能投递快件,与顾客有特殊约定的情况除外”(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请问这种情况能按邮件丢失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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