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  吴亮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赠与协议

浙江-温州 05-21 02:38  悬赏 0  发布者:某某某 给我留言  回答:(1)
父亲离异已再婚,现想把再婚前的一套房产赠与给我,我让他公证,但是因为面子问题他不想去公证,他说给我写个字据。请问这样写可以吗,把某某处房产一套赠与我儿,两个人签名。这样父亲百年后,继母没有权利来继承这个房子吧。不做公证,只保留书面的协议有效吧,而且这个房子是自已建造的,没有房产证,也不能公证的,是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21 07:23
你还是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对你有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莆田
福建莆田
江苏苏州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辽宁大连
内蒙古赤峰
江苏苏州
河南驻马店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338061
福建 莆田
人气:56838
福建 莆田
人气:20625
江苏 苏州
人气:9111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