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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被抢汽车

 10-17 08:40  悬赏 10  发布者:582631……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5)
今年被三个歹徒,以租车为名,实为预谋杀人抢车,汽车被抢,人被被捅14刀,生命垂危,由于命大,没死掉,花去医药费13万,落下残级,检察院以抢劫罪批捕三人,我想问一下,是否可以以杀人罪,抢劫罪,来起诉几人,还是只是抢劫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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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江苏-南京]
  • 葛涛律师
  • 电话:15366007199
  • 72930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10月17日 09时40分
您好: 
   抢劫罪一罪从重论处的杀人取财行为,仅限于为了当场取得财物而当场将被害人杀死的这种情况。
  1)行为人为谋取被害人的钱财而将被害人杀死,应定故意杀人罪;(2)如果行为人在抢得财物后,出于灭口、报复或者其他动机将被害人杀死的,应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二罪,实行数罪并罚;(3)出于图财以外的其他动机故意杀人之后,又起意占有死者的财物,应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追问:

我想问一下,3月25日案发,4月18日就正式批捕了,到今天还在检察院还没送到法院,这正常吗

回答:

有可能补充侦查。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7 09:16
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我的补充: 2012-10-17 09:17
最高刑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回复时间: 2012-10-17 10:51
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检察院以抢劫罪批捕没错。
回复时间: 2012-10-17 13:05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嫌疑人的情形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起诉的罪名由检察院确定,如你异议可以聘请律师代为处理
  • [江苏-南京]
  • 1律师
  • 14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17 15:24
只定抢劫罪一罪,具有加重情节。这个案子是共同犯罪,时间会拖很久,4月18日就正式批捕了,到今天还在检察院还没送到法院,这很正常。
你们可以委托律师提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南京及周边的案件可直接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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