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亮  缪和照  刘哲  陈建新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男离婚后,男孩判女方,要是再婚,女方带一女孩,可否再要孩子

山东-威海 10-17 19:09  悬赏 0  发布者:qq1197…… 给我留言  回答:(2)
男离婚后,男孩判女方,要是再婚,女方带一女孩,可否再要孩子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7 20:42
联系当地计生办
回复时间: 2012-10-19 15:47
生育政策: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为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五)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六)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所以看你这种情况是不可以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徐汇区
广东东莞
贵州六盘水
江苏无锡
浙江嘉兴
广东广州
福建厦门
内蒙古赤峰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锦州
人气:473804
浙江 杭州
人气:102096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10656
广东 东莞
人气:395037
贵州 六盘水
人气:116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