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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购买问题

江西-宜春 01-08 11:09  悬赏 25  发布者:lohask……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想咨询一个问题,我17年2月份的时候在乡集镇买了一块地,这块地的性质是乡镇府扩建集镇给予被占地农民的安置用地,由于当时乡镇府引入了开发商开发,所以和村委会还有开发商签订了一个合同,也交了80%的土地费用,据了解,这笔款项已经打给了被征地农民(也就是说真正的性质是我从被征地农民那里购买了他的安置用地)。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乡政府并没有争到用地指标,也就是说我从17年2月份交了购置土地的钱,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这块土地,乡政府要求我们买地的人(总共10户左右)等,采用拖字诀,说18年会解决用地指标的问题。我们打算这个月去乡政府问情况,想咨询一下如何维护我们的权利呢?可不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予这笔款项这一年来的利息?或者限定一个时间,如果在该时间之前还没有拿到用地指标,就给予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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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1-08 12:05
根据政策规定 可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追问:

关键是如何主张呢?年律师有没有比较好的方法

回复时间: 2018-01-08 14:08
可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追问:

如何主张呢?有没有比较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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