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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当作犯罪嫌疑人

河南-焦作 10-18 10:45  悬赏 20  发布者:164734…… 给我留言  回答:(2)
昨天晚上,我们QQ群有聚会活动,我是群里的管理。有一个叫安安的网友和我聊天,说想去参加聚会,但是谁也不认识,怕生,所以想和我一起去参加聚会。我答应了。在网上约好地点见面,但是没有互留电话(为了避免以后被骚扰,所以我没有说自己电话号码)。见面后,就骑燃油助力车去往饭店,在饭店门口被车主逮住,然后叫安安的网友假装打电话跑掉了,丢下我和车,然后被一起带回派出所,询问至深夜。目前的问题是,警方需要我提供证明自己和此人不认识的证据。我是用手机上的QQ,一般没有保存聊天记录的习惯,都会随时随地的清除,现在是没有证据了。我想问,我这样是否构成犯罪?如何替自己洗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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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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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18 11:25
有证据证明事实,是不构成的。
追问:

可是现在我没有证据,聊天记录已经删除掉了,手机号码也没有留。当时根本没想到会是这种情况。那我该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2-10-18 10:48
有证据证明的话你不构成犯罪
追问:

可是现在我没有证据,聊天记录已经删除掉了,手机号码也没有留。那我该怎么办?

回答:

想办法提供那个人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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