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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是否合格

广西-桂林 10-18 16:03  悬赏 0  发布者:chihu8…… 给我留言  回答:(4)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发申请人9月24日至10月12日剩余工资共计365.10元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发申请人10月4日,10月5日,10月7日加班双倍工资合计165.51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12年9月24日开始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试用期一个月,月薪1200元+任务提成,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于10月12日由被申请人辞退,上班天数19天,实际工作天数为18天(其中9月30日—10月3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4—7日为国家规定休息日),公司于9月30至10月3日(法定休假日)及10月6日(休息日)批准申请人休假,结算工资时,公司实发728元(其中100元为报销话费,实际工资628元)。
  申请人认为:1、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故申请人平均日工资应为1200元÷21.75天=55.17元,实际工作天数为18天,实际工资应为993.10元。
2、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平均每月有8.6天休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申请人10月4日,10月5日,10月7日照常上班,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双倍工资。
综上所述,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发剩余工资及双倍加班工资
  此致
  桂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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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19 10:28
你好,形式上没什么大问题,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的话,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建议你带上相关的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0-18 16:09
形式上没什么问题
追问:

内容上,工资计算是否合法?内容是否还需要什么补充?

回答:

这就无法判断了 这要结合你的证据 网上是不可能办案的 你可以委托你当地的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2-10-18 18:13
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增加一项申请,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其他数据无法核对,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2-10-19 21:31
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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