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陈利厚  蒙彦军  陈皓元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請教各位律師

四川-自贡 10-18 23:25  悬赏 20  发布者:xiwang…… 给我留言  回答:(3)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一名大三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帮一个私人老板送外卖,那天大概下午6点是学生放学时间,人很多,我在学校骑电动车送外卖的时候由于顺道人很多,就行驶到逆道上面,这时候对面有一辆载两人的电动车下坡,速度很快,我还没有让开就撞上我了,双方电动车都倒地,我没事,对方和他老婆也没事,但是他坐在座位前面的三岁的女儿被不知道什么物品割伤了左脸靠耳朵的部位,去医院缝了4针,医药费700多,关键是我们当时都没有报警,现在也没有办法找交警判定责任,对方现在以以后也许会留疤为由要我赔5000,请问合理吗?还有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吗?因为是在学校出的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8 23:46
由老板承担。
回复时间: 2012-10-19 09:42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通常是由老板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2-10-19 10:26
你好!建议你们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了诉讼维权。通常是由老板承担赔偿责任。
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如需帮助、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或预约来所详细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2259
福建 厦门
人气:12449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917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560
福建 莆田
人气:54282
湖南 长沙
人气:5464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3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