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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2003年首付三成购房一套,贷款7成,房子登记在其妹妹名下,2012年拿产证

上海-长宁区 01-14 22:26  悬赏 0  发布者:木子李 回答:(8)
被继承人2003年首付三成购房一套,贷款7成,房子登记在其妹妹名下,2012年拿产证。被继承人离异有一子。被继承人2011年12月再婚,2014年12月过世,未立遗嘱,再婚无生育,父母健在。2015年法院判决被继承人妹妹名下的房子归被继承人所有。请问1:这套房是被继承人的全部个人遗产吗,扣除再婚期间的还贷部份。2:继承人之一的儿子提出由他继承该屋,给其他三个继承人折价补偿,折价补偿部分在过户期间的税收由谁承担
3:产证名字由妹妹改为被继承人,房产交易所是否征税4: 儿子过户期间要交税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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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1-14 22:35
1再婚期间的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协商处理
3需要缴税
4需要
回复时间: 2018-01-14 23:10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是共同,遗产纠纷任涌律师
回复时间: 2018-01-15 08:38
1;全部遗产继承。
2;需要减去税收部分,剩余均分。
3;需要交纳契税和个税,依据房产金额确定。
4;需要交纳税的。
回复时间: 2018-01-15 10:27
1、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特别约定除外。
2、税收各方协商处理。
3、需要交税。
4、需要交税。
回复时间: 2018-01-15 10:46
1、婚姻期间有还款的话,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有一半属于遗产;
2、税收由权利人商定,也可以按比例共担;
3、4改名字税收咨询房地产交易中心。
回复时间: 2018-01-15 11:16
如果再婚期间是有还贷行为的,再婚配偶有权就还贷及增值部分提出请求,因此,个人遗产非该房屋全部。税收由全体继承人按继承份额比例承担。改名成本及房屋交易成本向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税费问题非法律纠纷。
回复时间: 2018-01-15 12:32
建议你与律师电话预约当面详谈,以便更好地帮助你。
回复时间: 2018-01-15 16:45
没有遗嘱一般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涉及争议,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指导,搜集证据通过诉讼方式确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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