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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支付,银行要求作废

福建 10-21 14:14  悬赏 0  发布者:ruzi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公司收到一张汇票三十万,前手没有背书,这张汇票的出票人把背书章盖到反面第一个背书人处,收款人盖在第二个,造成了背书不连续。出票人有提供背书证明,现在快到期了我公司办理委托收款却被银行退回要求汇票作废。前手已经跟我公司把账结清了,我能不能直接向出票人追讨这笔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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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21 16:48
背书要连续才有效,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0-22 01:46
收款人在背书处第三个位置签署转让你公司字样,这汇票背书还是连续有效的。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公司举证以合法方式取得收款人汇票,该汇票还是有效的。银行要求汇票作废没道理。但银行拒绝承兑,既已这样,持票人可对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收款人)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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