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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世老人的房产问题

山东 05-23 21:22  悬赏 0  发布者:艾菲雪儿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想问一下,家里老人过世了,还有一个哥哥,两个儿子,请问一下第一顺位继承人是老人的哥哥吗?如果他同意放弃继承房产,还需要书面证明吗?然后房产过户的话,应该如何办理呢?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老人过世之后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将来国家规划或拆迁什么的,有没有什么影响呢?会不会享受不到任何优惠呢?如果可以享受一样的政策,那规划后分到的楼房或补偿什么的,还需要手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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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23 21:26
死者有儿子 死者的哥哥不能继承
回复时间: 2010-05-23 21:38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是老人的哥哥,老人过世如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应有老人的两个儿子继承老人的哥则不继承所以无需书面证明放弃继承权,房产过户到房管所办理。
回复时间: 2010-05-23 22:43
继承人是:死者的儿子。关于继承的房屋产权问题,死者死亡发生的那一时刻起该房产的产权已经属于儿子的共有财产了,属于无权原始取得。关于过户问题可以到房管局详询。
回复时间: 2010-05-24 10:12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哥哥是第二顺序的,没有第一顺序的,才有第二顺序的继承。
回复时间: 2010-05-2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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