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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有一儿一女,女儿六岁儿子四岁,从小跟我在江西长大的

江西-上饶 01-25 14:24  悬赏 0  发布者:花花 回答:(7)
我想离婚,有一儿一女,女儿六岁儿子四岁,从小跟我在江西长大的。男方现在的情况是,男方是重庆的没有稳定的工作,每天有催债电话,勒索信息,因为赌博欠债十几万,是在网上与银行借的,爷爷70多岁,奶奶60多岁一身的病,兄妹哥哥姐姐,哥哥已离婚,带三个小孩小孩大约15岁左右正在读书,姐姐离婚带有一个男孩也正在读书。我现在的情况,我也是欠了4万左右是因为他赌博借的钱,是在网上借的,父母55岁左右,有一哥哥,两个孩子嫂子带,没有稳定的工作,现在没办离婚,有一个男孩追我,应该算是有婚外情,大概的情况就是这样,麻烦帮忙看一下,这样的情况,孩子会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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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1-25 14:48
您好,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父母一方生活。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至30%计算,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
回复时间: 2018-01-25 14:25
你好,需要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来判决的
回复时间: 2018-01-25 14:26
孩子的抚养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回复时间: 2018-01-25 14:26
两个孩子一般一人一个。
回复时间: 2018-01-25 14:32
要看双方哪方经济条件、工作稳定、时间充裕、又无住房等条件来判
回复时间: 2018-01-25 14:33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首先根据你的陈述,双方离婚可以协商处理,如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或者夫妻存续期内存在的债务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诉讼离婚,并要求法院对于孩子的归属作判决,一般,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生长及生活的条件确定,对于8周岁以上的孩子其意愿是作为一个参考。
法律依据: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18-01-25 16:12
一般一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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