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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已签订买卖合同。现要求退定一事

广东-广州 05-24 04:57  悬赏 20  发布者:四点五度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与2010-4-14日与卖主中介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约。合同上签写有交易的建筑面积为103平方米,并按房产证XXXX为主。签约之后按期于按揭公司签订按揭手续,并且也按要求交给业主2万元定金。之后发现该物业的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为93。固我便终止合同余下的履行义务。后去房管局查询说该物业需要重新测绘才可交易。到了4.28号才有测绘结果,测绘之后的面积为105。但是卖主一再坚持要我出公摊费用。开始我要求卖主必须在短期内办好103的房产证我才继续交易。由于我买该物业是二次购房。原先我的第一套房子已准备卖出了。由于业主的房产证问题导致我不敢卖第一套物业。新政之后我的房子也卖不出去了。使我的经济链断开。现要求业主退百分80的定金退还与我。其余做为业主和中介的费用。由于业主一再坚持要我交公摊费。(公摊费合同没有写)固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我的80%定金。不知道是否可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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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5-24 08:12
应该可以要回。
回复时间: 2010-05-24 09:47
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相关条款要求你支付公摊费,你可以要回定金。
回复时间: 2010-05-24 12:26
可以要求退还(咨询QQ403274213广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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