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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重病期间,女方提出离婚

江苏-盐城 10-23 22:50  悬赏 0  发布者:amwitx……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本人在5月份在上海中山医院查出肺动脉高压。有心脏病。回家吃药调医然后开刀医治。医药费比较高。在这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以导致夫妻感破裂为理。我不想离.
问题补充:
要求有一个不到4岁的生子。要归我男方。财产要分。还我的药费我的工资远远不够。为此父母给我借了不少钱。她走的时。给我写了一个条子,上面写全是她的错。然后回娘家不愿回家。我是真的很爱好。真的不想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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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4 09:20
证明感情尚未破裂或仍有和好可能
回复时间: 2012-10-24 15:15
1、夫妻感情还未破裂,法院一般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
2、但对方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二次判决一般都会准予离婚。
回复时间: 2012-10-24 15:25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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