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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交通事故和对方发生打架,对方先动手,我没受伤,对方下眼角靠鼻子一侧有约0

陕西-西安 01-31 08:5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因交通事故和对方发生打架,对方先动手,我没受伤,对方下眼角靠鼻子一侧有约0.4㎝伤口,对方去了医院,我被带到派出所24小时后放了,派出所让我写了保证书,随叫随到,如果去了会再次拘留吗?我现在了解不到对方的受伤情况,派出所有义务告知吗?从打架已经过去三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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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1-31 09:14
对果对对方进行了伤情鉴定,鉴定结果是要告知你的,你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8-01-31 09:41
视伤情鉴定结果而定
回复时间: 2018-01-31 10:05
对果对对方进行了伤情鉴定,鉴定结果是要告知你的,你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8-01-31 10:30
视伤情鉴定结果而定,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你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复时间: 2018-01-31 11:33
对伤者做了伤情鉴定,鉴定结果要告知你
回复时间: 2018-01-31 17:01
视伤情鉴定结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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